my roads. my dreams. my li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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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dnesday, 20 March 2013

当代言人了~

正所谓
吃得咸鱼抵得渴
照片 po 得上网
我真预了我的 secret admirer 会将照片下载当私人珍藏or拿来当飞镖靶用的...


但,万万没有想到的是
我的照片竟然一句唔该都没有
就被人拿了去作”商业用途“用

更堪的是
连我自己都不是觉得很自豪的中文 caption
他们也可以照抄
真的不懂开心好还是哭好

这些都算了...

当我发觉自己和孩子无端端当了”代言人“后
我立刻在对方的面子书表态说 『谢谢你不问自取就拿走了我的照片来用』和 『请你把所有属于我的照片去掉,谢谢合作』后

对方除了立刻只把照片撤除
就当什么事都没发生过了

err... 老实说,
就算假假也好
我有 expect 他们道歉啦
但是,很抱歉
就像我刚刚所说的
  对方就真的当好像什么事都没有发生过酱 XD

一般凡人如果这样做都应该被捉去打屁股了
这些”办教育“的...



3 comments:

  1. 确实很令人生气,blog的世界就是如此,以为图片文字都是共用的。但要用,也得先咨询当事人的同意吧。

    但这也说明了,你的文章影响力够大!

    想当初我也看了这篇,想带孩子去玩。后来没有凑够人,去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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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谢谢你的赞赏。我会继续加油的 XD
    那个地方的确很好玩,我们应该会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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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fb 网友留言:

    Lim Ann Ann
    我一开始还想恭喜你XD 不知今天我们两个同样"火烧心"的女人..见面会擦出什么火花...我也很火大!!

    Biyun Lau
    O.O 真没礼貌,好低都要“请问”人家先。。。

    Mindy Ong Lai Mun
    这样都可以哦?

    Ng Angie
    收代言費

    Low Sou Kuan
    岂有此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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